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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儋州(海南)6月18日電記者邢東偉 實習生翟小功 通訊員高瓊芳 未經許可,男子經營法律規定的專營藥品獲利9萬元。今日,海南省儋州市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何可文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2011年,劉海華(另作處理)找到何可文,讓其通過有資質的藥品公司購進一批含有麻黃鹼成份的“氯雷偽麻緩釋片”藥品,每盒藥品付給0.4元的利潤。此後,何可文讓海南健甫藥業有限公司的業務員陳愛花以其所在公司的名義購進一批該類藥品。2011年3月份、6月份,陳愛花分二次向江蘇萬德瑪藥業有限公司購進藥品2萬盒,何可文將貨款9萬元交給陳愛花匯至江蘇萬德瑪藥業有限公司,通過那大鎮那恁路鴻桃物流公司郵寄至廣西玉林市劉海華指定的客戶。  (原標題:利欲熏心 海南一男子未經許可經營“專營藥品”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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