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無錫11月3日消息(江蘇台記者孫強)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江蘇無錫船民陳先生近日向媒體反映,他開船行駛到京杭大運河無錫段發現,有泥漿運輸船在行駛中往大運河偷排泥漿。記者採訪瞭解到,偷排的泥漿成為大運河重要污染源,會造成河道淤塞,影響船舶行駛安全;而治理又面臨多頭管理,需要多部門協作。
  京杭大運河無錫段全長近30公里,是一條繁忙的運輸通道,運河水與城區內河相連,兩岸是居民區和企業事業單位。記者沿河看到,部分運河水呈土黃色,一些水域螺旋槳翻起的水花中夾雜著黑色泥沙。聽眾陳先生說,與水質變黃相比,更為嚴重的是河道淤塞影響船舶行駛安全:
  陳先生:泥漿它本身沉澱下來,積累的越多就導致河流淺。打個比方,本來這條河一千噸的船能走的,你現在800噸你船都走不了。
  泥漿是建築樁基施工、地下隧道盾構等施工中所產生的,主要由水和粘土組成,夾雜混凝土,屬於建築垃圾。陳先生協助記者登上了一輛泥漿船,駕駛室內一個小孔引起記者註意,這就是排放開關,排放口在船底:
  陳先生:查不到的,這個地方有一個空的,找個長的。
  記者:鐵棍。
  陳先生:加個拐放到裡面去,用搖把一搖下麵的閥門就開了。
  記者:我們在上面肉眼是看不到的?
  陳先生:看不到的,除非把這個船吊起來。
  陳先生髮現泥漿運輸船偷排泥漿後,曾向無錫公安部門報警,但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公安部門對船舶改裝和偷排泥漿行為沒有處罰依據,他的報警被轉辦至具有處罰權的無錫市區航道管理站,航政科科長陳輝說,泥漿船在夜間行駛,這給現場取證帶來難題:
  陳輝:作為泥漿來講,到水裡面與水形成一體之後呢,給我們查處取證比較困難。作為一個船戶,為了謀求暴利,他寧可鋌而走險,抓到是你的,抓不到是我的。
  泥漿船在夜間行駛時偷排泥漿,公安部門查處取證時會比較困難,那該如何管好泥漿船亂排放的問題呢?
  據陳輝介紹,現在大運河無錫段水質泛黃,40%至50%的原因是泥漿排放造成,其中既有水上偷排,也有通過城市排污管和岸邊偷排。為此,航道站採取不定期吊裝抽查檢查船底,發現排放設備就處以4500元罰款,並處航道損害罰款5萬元,清除出無錫市場,然而利潤驅使部分船主仍鋌而走險。無錫註冊泥漿運輸船17艘,還有部分非法運輸船,平均噸位260噸,一個往返凈利潤600多元,如果偷排利潤就會增加。
  陳輝:一趟的來回油費大約在600元左右,經營單位的結算成本大約在1200至1300之間,如果正常(排放)獲得的毛利大約在600到700之間,在運輸過程當中隨意排放不到指定地點排放,他的毛利是很大的,大約到1000塊左右。
  建築泥漿如果排放至廢棄魚塘,填滿後經過處理可以復墾,建立一個泥漿消納場資金投入不高,但是無錫市環衛處副主任徐元介紹,無錫沒有泥漿消納場,施工企業要到蘇州或常州消納場排放:
  徐元:目前無錫市辦理消納許因為是對消納場有要求的,泥漿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目前沒有符合要求的(排放)地方,它因為大部分都是外運,然後外運的時候都是從碼頭轉出去的,我們就相當於管到碼頭,把碼頭認為是作為一個消納處置的終點了。
  如何管好水運泥漿運輸中亂排放的問題,11月1號實施的《無錫市航道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符合技術規範船底密閉的300噸以上船舶才能從事泥漿運輸,同時加大監控。
  無錫航道管理處航政科副科長周曉峰:如果說噸位過低的話,他運輸成本就會加大,他就有可能產生偷排來降低他的運輸成本,(船上)裝的監控設施,如果運輸戶使其失常的話,那麼我們就認為他有違規的嫌疑,設定了處罰條款。  (原標題:京杭大運河無錫段遭泥漿亂排放 查處取證遇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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