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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誠台灣 中國絕不手軟// 李顯斌返中探母 被捕病死 /林毅夫叛逃 拒還95萬撫卹金/ 投誠台灣 中國絕不手軟// 李顯斌返中探母 被捕病死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就在國內有人頻頻為叛逃的林毅夫緩頰之際,軍方將領說,中國對投誠到台灣的軍人絕不手軟,反共義士李顯斌大意以為沒事,回青島老家探望母親就被逮捕,判了十五年徒刑,最後因胃癌死在上海,台灣卻有聲音要放過叛逃軍官,「真是被人看笑話」。 事隔近30年 判15年徒刑 將領強調,軍隊是國家的最後防線, 濾桶為了保衛國家極度講究忠誠,不管政治上如何和解,軍隊對敵人只有是非黑白;林毅夫案牽涉的是軍隊核心價值,他或許在經濟領域學有專精且享譽國際,但服役時所犯的罪行是軍人大忌,也是無可饒恕的叛逃天條,如果就此風光返台,國防部無法教育部隊效忠國家,等同於宣告中華民國軍隊可以解散! 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李顯斌駕駛伊留申廿八型轟炸機,從杭州筧橋機場飛抵台灣投奔自由,機上還 東森房屋有李才旺與廉保生二人,其中廉保生抵台時已經死亡,李才旺手腳都是槍傷。 李顯斌拿到黃金二千兩,在當年是天文數字,李隨後在空軍服役,七十九年以上校軍階退伍;當時也是兩岸開放最熱絡的階段,由於母親病重,便在八十年十二月經加拿大並取得台胞證回到中國山東探親,結果在青島機場被捕,被以「投敵叛變罪」處刑十五年,在山東濟南第一監獄服刑。 九十一年李顯斌因胃癌假釋,當時台灣方面極力奔走,希望他能回 室內裝潢台就醫遭拒,最後病逝上海,得年六十五歲。 林毅夫叛逃 拒還95萬撫卹金 國防部向叛逃軍官林毅夫家屬追討當年所發失蹤撫卹金,連本帶利近九十五萬元,高等行政法院傳喚林毅夫妻子陳雲英(中)的傳票卻被退回,撫卹金的追討遙遙無期。(資料照,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據指出,國防部正在追討敵前叛逃到中國的國軍軍官林毅夫當年所發失蹤撫卹金,連本帶利近九十五萬元,該案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但傳喚林毅夫妻 太平洋房屋子陳雲英的傳票卻被退回,透過海基會連絡也相應不理,現已開過三次庭被告都未到場,這筆撫卹金的追討仍然遙遙無期。林妻當年返台奔喪 曾說要歸還 軍方人士說,陳雲英在民國八十一年六月間代夫返台奔父喪,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只要國防部依正式的法律程序,她就會樂於接受,錢當初是怎麼來的,現在就要怎麼送回,「這筆錢不是什麼大錢,絕對還得起。」如今他們夫婦不出面,也不委託律師處理,對照之下格外諷刺。 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七日,林毅夫( 烤肉食材本名林正誼)以金門二八四師馬山連長的身分,利用救生衣敵前叛逃游泳到對岸,軍方心知林毅夫應該是叛逃,但在未獲證實且顧及民心士氣的前提下,在五月廿六日由金防部宣布林「失蹤」。 二八四師政戰主任李醇典奉命在五月廿八日到宜蘭林家,通報林正誼失蹤情形的幾個重點,包括部隊已全力搜尋仍無所獲,「依事實研判顯係下海叛逃」;「林正誼罔顧國家栽培之恩,此種叛逃行徑,實非體面之事,如對外宣揚於公於私均無益處等」。 林叛逃滿一週年後,二八四師依規定在六十九 結婚年五月十七日辦理「陸上失蹤屆期宣告意外死亡」,並按林毅夫的服役八年四個月又十八天,給卹六年十一個月,撫卹金四十七萬五千一百四十元(包括一次卹金十一萬七千二百七十五元,功績卹金一千八百元,年撫金卅五萬六千零六十五元),分由其父林火樹及妻陳雲英領取,七十六年五月給卹期滿。 軍方表示,未來必須連本帶利追回撫卹金,以民法規定年利率五%計算,六十九年到九十一年本息累計九十四萬九千七百七十九元,並已提出行政訴訟,現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軍方指出,該案九十 婚禮佈置五年十月十七日、九十六年六月廿一日、九十七年三月廿七日開過三次庭,由於陳雲英均未到庭,院方再度送出傳票,今年九月十日將第四次開庭審理。 傳票無法送達 追撫卹金纏訟逾5年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國防部向叛逃軍官林毅夫家屬追討四十七萬元撫卹金案,被告為林妻陳雲英及其兄姊林旺松、林次郎、林春蘭四人,因陳雲英已搬到中國,不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票,無法送達傳票下,遲遲無法結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目前本案因為送達問題,讓法院很苦惱,已請海基會協助,預定於九月間再次開庭 婚禮顧問。 據了解,陳雲英與丈夫林毅夫現居於中國,法院將傳票送到其中國住處,但陳雲英不簽收,如果簽了,就視為合法送達,陳雲英若未出庭,法院會認定她放棄權利,進行一造辯論,但陳雲英不簽,即無法送達,且因她並未行蹤不明,也無法「公示送達」,纏訟至今逾五年無法結案。 林家主張,軍方當年即知林毅夫逃往中國,基於安定民心、軍心及維護士氣,以「陸上失蹤」處理,謊報「陸上失蹤」,主動發款林家,林家沒有不當得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七月宣判,認定國防部直接向林家要求還款即可,不必多此一舉打官 情趣用品司,判國防部敗訴。國防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十二月將全案發回更審,至今未結案。 當年48萬 現約200萬 〔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當年的四十八萬元,等於現在的多少錢,以最常使用的「陽春麵指數」來看,一名年逾六十的行庫高層說,一九八○年時,一碗陽春麵大約是十元,現在要三、四十元,那時的中階公務員,月薪約一萬元出頭,換言之,當年的四十八萬元,大概如同今天的兩百萬元。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室內裝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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