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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物丟失後被他人撿到,雙方對歸還寵物支付錢款產生糾紛,後發展成雙方駕車追逐相撞,並導致狗主人滕某的表哥撞出車外當場死亡。昨天上午,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石景山法院當庭判決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
  ■事發經過
  交還寵物狗時因錢起糾紛
  29歲的滕某在法庭上稱,今年3月30日晚,其父親遛狗時將狗丟失,他在小區周邊貼告示尋狗。兩小時後,有人來電稱撿到了狗並要求支付1000元。此後,對方又將報酬提高到了5000元,滕某同意後雙方約定了交狗的地點。
  4月1日晚,雙方前往蓮石路輔路見面,撿到狗的喬某駕車與朋友一起到達,滕某駕車與表哥和弟弟一起到達。滕某說,當時喬某及其朋友要價1萬,雙方因此出現分歧。見滕某不同意,喬某開車準備離去,而滕某的弟弟則將手伸進喬某車副駕駛不讓喬某離開。
  “他拖著我弟弟跑,我怕出事,就開車追”,滕某說開了大概100米,他超過喬某的車別停喬某,結果被喬某連撞兩次,他又將車開到喬某的車前,結果自己的車被撞到了路左側的馬路牙子上。“我醒過來才發現副駕駛座上的表哥郝某已經躺在車下了”,待警察到來後,郝某已經死亡。
  ■雙方說法
  拾狗者:
  約好給1萬狗主人變卦搶狗
  對於事情發生的經過,喬某一方稱,1萬元是之前電話說好的,但見面後滕某又變卦了,在他準備離開時,滕某和其弟弟砸車想搶走狗。見狀,喬某趕緊開車駛離,而滕某駕車一路相追,在蓮石東路衙門口過街天橋處,滕某欲並線逼停喬某車輛,兩車發生碰撞,致使郝某被撞出車外當場身亡。
  狗主人:
  對方偷狗敲詐導致事故發生
  昨天,滕某在法庭上表示,當天父親在小區內遛狗途中上廁所將狗繩拴在樹上,他們懷疑是喬某偷狗,且喬某一再漲價,他們覺得有問題。死者父親昨天也來到法庭,他表示,事情的原因是喬某偷狗進行敲詐導致,“這場事故喬某應該負全部責任,他違反了交通事故安全法規關於限速的規定”。
  ■法院判決
  因自首和妥善賠償從輕判
  事發後,滕某被認定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被刑拘,後被取保候審。檢方認為,滕某違反交通法規,致一人死亡,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責。事發後,滕某賠償郝某家屬損失人民幣96萬元,取得郝某家屬諒解。
  經過審理,法官當庭宣判。法院認為,滕某的
  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但鑒於事發後滕某一直在原地等待民警,系自首,因此予以從輕處罰。同時,由於滕某就民事賠償問題自願與被害人親屬達成和解協議,可再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判處滕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原標題:因寵物酬金起衝突兩男子飆車引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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